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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武威市出台政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

    信息发布者:金忠寿
    2017-04-09 21:23:07    来源:古浪政府网   转载

    近日,我市决定采取“人才引进+企业招聘”的形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75名,有关政策待遇已明确。
      据悉,我市将在北京、西安召开专场招聘会,采取考核考察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,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25名,企业自主招聘人才150名。引进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,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,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。
      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,可享受以下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:一是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,由同级财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、副高级专家和“211工程”院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政府津贴,政府津贴在3年内分2次计发,第1年考核合格发给50%,第3年考核合格发给50%。二是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的,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,副高级专家、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,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。三是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政府统一安排入住人才公寓。占用市直部门编制的引进人才入住市上人才公寓,占用县区编制的引进人才入住县区人才公寓。四是当年引进的已婚人员配偶,由组织、人社部门根据配偶编制性质调入相应的单位;引进人才子女入学,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,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。五是鼓励支持提升学历层次。参加全国硕士、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,取得硕士、博士学位的机关干部且毕业后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,同级财政全额报销学费;参加全国硕士、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,取得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企业招聘人员,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,同级财政和企业各报销50%的学费。六是引进到工业园区和两县(天祝县、古浪县)、两片(张义山区、民勤湖区)工作的人员,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年发给5000元的工作补助。七是引进到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,根据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,安排到工业企业、重大项目、工业园区服务,服务期3年,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。服务期间,人事、行政关系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,转正定级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聘、工资调整、教育培训等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。服务期满后,鼓励脱钩在企业任职,不愿在企业任职并经考核合格的,安排到市、县区直全额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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